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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不聽話,果然挨了一頓訓,大人還會幸災樂禍地說:我小時候要是打碎個碗,或者幹了什麼不該幹的事,也會說:這個“rang”,在我們那裡是個動詞,發第一聲。意思差不多就是批評、責備、訓斥。「批評」這個詞比較正式,老師可以批評學生,主管可以批評下屬。俺們這個“rang”就很生活化,一聽見這個字,我腦子裡浮現出來的就是一個大人叉著腰,對著一個淘氣孩子數落:因為「嚷」嘛,本來就有大聲說話的意思。大人“rang”孩子,一般也不會和顏悅色,多少都有點大聲武氣的(嗓門大、語氣兇)。我以前查字典,也只注意到「讓步」「讓座」「讓給別人」「不讓他去」這些意思,好像跟責備八竿子打不著。「让」的繁體字是「讓」。《說文解字》解釋這個字,有一句:「相責讓。」這裡的「讓之」,當然不是「把什麼東西讓給他」,而是責備他、責問他的意思。古代甚至還有一個詞叫“责让”(責讓),就是斥責、譴責。但這個字並不是從來只有這一層意思。恰恰相反,辭書裡還保留著它那個現在已經很少使用的老意思:責備、譴責。也就是說,普通話把這個意思慢慢丟掉了,而有些河南方言裡還在繼續使用。所以網路上經常有人說,河南話裡藏著古漢語。像這樣的例子,確實很容易讓人興奮:原來小時候天天挨的“rang”,居然《左傳》裡也有人挨過。不過,要說到這裡就「破案成功」,我還是有一點拿不準。既然讀音不一樣,那它們到底是不是同一個字,就還值得琢磨。更巧的是,我原先懷疑的那個「嚷」,也不是毫無根據。查辭書,「嚷」除了大喊大叫,還有一個北方方言的意思,恰恰就是:而且「嚷」本來就跟說話有關,用來表示大聲訓人,從意思的演變上也很順。它的優勢是歷史悠久,古漢語裡明明白白就有「責備」的意思,《左傳》可以作證。它的優勢是現代北方方言裡本身就有「責備、訓斥」的意思,而且從「大聲說話」到「大聲責罵」,也很符合我們的生活感受。至於我們老家那個一聲的“rang”,到底是哪一個?也許真的是一個古老的“让”字,在河南話裡保存了古義,又有了不同於普通話的讀音。也不排除兩個詞在漫長的口語使用中,讀音和意思互相靠近,最後老百姓已經分不清它原本是哪一個了。我們小時候學會一個詞,從來不是先看見那個字,再照著字念出來的。等到幾十年以後,我們這些會上網、會查字典的人忽然想把它寫下來,才發現:你小時候挨“rang”的時候,覺得這個字應該寫成「让」(讓),還是「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