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老员工被安排学习员工手册,全程玩手机遭公司开除,法院:系违法解除,赔偿98万元。
据九派新闻报道,1995年7月15日,李某进入福州某分公司工作,先后任操作、文员、副经理、分公司经理等职务,双方签订有多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为双方于2008年5月23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0年7月10日至9月30日,李某与其上级主管就“业绩改善”进行多次电子邮件沟通。主管要求李某针对上半年亏损,制定多项改善计划,并让其反复修改。
员工李某认为主管故意针对,开启不理不睬模式。
8月17日下午,公司要求李某独自一个人在会议室再次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及员工手册等内容,期间李某未翻阅文件,在使用手机,于17:25离开。
10月20日,公司作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称李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决定自2020年10月31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李某不服,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其赔偿金98.2万余元。
仲裁裁决,支持李某的主张。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法院判公司需向员工支付98万元赔偿金。(via 海报新闻)